4月12日,浙江金华兰溪市在建住宅项目“香悦兰城二期”20号楼北侧消防通道地下室顶部发生局部下陷。从视频可以清楚看到,该地库结构形式是有梁楼盖,现场结构梁弯折、立柱爆裂倾斜,结构受损严重。
事发后,兰溪市启动应急预案,市建设局赶赴现场,责令项目停工排查,停止房屋销售。
5月30日,兰溪市政府官网公布了《兰溪市香悦兰城地下室顶板4·12局部下陷事故调查报告》。
据现场勘测:局部下陷部位位于二期项目20#楼北侧消防通道地下室顶板,下陷中心离20#主楼8.56米,面积约180平方米。报告显示事故发生时,该项目主体完工,正在进行装饰、绿化等工程。
2022年4月14日至5月5日,经独立委托、业主参与、现场公证、专家评审、设计复核、施工图审、专业检测、修复施工等系列工作,已完成下陷部位的检测、拆除、修复。
在地下室顶板覆土施工过程中,局部区域(d14—d16/Aq—As 轴区域)堆土高度至少7.01米(覆土设计限值1.2米),超高5.81米;实际堆土和施工总荷载约1615吨(设计荷载限值820吨),超重795吨。地下室d15/Ar 轴柱所受荷载效应超过结构构件抗力,导致该柱受压破坏,继而引起结构受力体系发生改变,致使相关范围结构出现下陷破坏。
值得注意的是: 总包单位虽多次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土方施工单位提出禁止在地下室顶板上超负荷运输和施工,但因未采取实际措施进行有效制止,仍被建议行政处罚。 这种情况并非个例,此前上海发生一起坍塌事故致3人死亡。事发前,监理和建设方多次在微信群中指出有坍塌风险,监理单位虽然在口头上和微信群要求整改,但并未做出有效的措施仍被追责。
(一)金华市新城鸿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正确履行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首要责任,将土方工程违法发包,施工现场管理缺失,未有效督促参建各方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对未报备的夜间施工不制止,对覆土超载及施工荷载超限的行为制止不到位,对本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兰溪市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从严处罚,责成该公司主动与业主开展沟通,妥善处置相关诉求。政府有关部门将持续关注事故的处理,切实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浙江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监理履职不到位,对未报备的夜间施工不制止,未能及时制止覆土超载及施工荷载超限的违章作业行为,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且未向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本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兰溪市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三)兰溪凯鑫建设有限公司(土方施工单位):资质出借,允许个人使用公司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挂靠公司承接土方业务等,对本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兰溪市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四)土方实际承包人:非法挂靠承接土方业务,土方夜间施工未进行报备,现场冒险作业,违规施工,对本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兰溪市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五)浙江龙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虽多次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土方施工单位提出禁止在地下室顶板上超负荷运输和施工,但未采取实际措施进行有效制止,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兰溪市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六)责成兰溪市建设局、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兰溪市兰江街道办事处向兰溪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对相关的责任人员作出处理。
(七)委托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持续开展项目区域结构安全性检测,尽快出具检测报告。
2021年6月,金华市住建局发布《关于2021年4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情况的通报》,因香悦兰城项目存在安全隐患,金华新城鸿瀚、浙江中兴、浙江龙厦被当作反面典型进行通报。